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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驾驶证男子被追刑责
201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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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驾驶证男子被追刑责



  本报讯 男青年胥某为了能开重型牵引车赚钱,竟使用伪造驾驶证上路,结果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此案因此成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昌邑市首起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追刑的案例。
  2015年12月23日下午3时许,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孟中队民警在潍胶路与下小路路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要求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胥某出示有关证件。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其A2驾驶证主业上的字迹模糊,有伪造嫌疑,遂上网查询胥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其为聊城市东阿县人,实际持有的是B2证。此时,胥某承认其A2证主页系伪造。
  胥某称,2015年12月初,他发现路边墙上有一张制作假证的小广告,就与对方联系,并用微信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及200元制作费发了过去。两天后,他收到一张假A2驾驶证的主页。他将假主页与自己原来持有的B2证的真副页组合成了一个新驾驶证。有了“A2”证,胥某到聊城一个运输公司当了司机,截至被交警查获,胥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聊城到潍坊地区来往数次,且都是晚上开车拉货。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加重了对使用伪造驾驶证行为的处罚力度,胥某成为昌邑追刑第一人。2015年12月31日,胥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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