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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共查处3691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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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911起,49508人受到处理,339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4年,上述数据分别为53085起、71748人、23646人。 从2015年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最突出,达到8642起;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从涉及的人员看,有10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处理,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 ◎相关新闻 监管失职,我市通报3起安全生产典型问题 本报讯 1月12日,记者获悉,市纪委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查处了3起安全生产监管失职典型问题,并进行了通报。 2015年11月,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挂角子村的潍坊才艺广告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挂角子村两委存在检查不到位、督促整改落实不力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向潍城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开发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发局局长高文胜、农工办副主任兼北管区党总支书记韩兴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北管区主任王秀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管区包靠挂角子村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亓志朋、挂角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延增、挂角子村党支部委员兼安监员陈永起、挂角子村委委员兼安监员陈延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挂角子村主任陈永德受到批评教育。 2015年5月,高密市半岛姜庄物流园内王波钢材经营户工人施工过程中,脚手架顶端触碰到高压线,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密市商务局和姜庄镇党委、政府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组织隐患排查不细致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高密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安委办主任徐瑛受到警告处分,商务局企管科科长逄作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庄镇党委书记田凯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桂新受到警告处分,镇分管领导营春贵受到记过处分,镇安监所所长门业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不健全,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科和驻站办对汽车站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整改不力,对汽车站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失察失纠。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科科长、驻站办主任栾建忠受到免职和调离客运科工作岗位处理,客运科副科长宋伟东受到记过处分。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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