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讯 |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15日起禁止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1月13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获悉,为规范维修资金缴存管理,有效杜绝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带来的挪用占用风险,自1月15日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原来的企业代收代缴转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时个人缴存。 困扰 开发商扣维修资金,业主房产证难办 王先生2011年在昌邑市吉祥锦绣城小区买了房子并很快入住,但是他和家人却迟迟等不来房子的房产证。他从当地房管部门得知,他们小区的开发商因没有缴纳契税和维修资金,无法到房管局备案。 这让王先生有些摸不着头脑,早在5年前买房的时候,他们便将契税和维修资金交给了代收的开发商。为何开发商还未把钱交到相关部门?业主缴纳的费用到底去了哪里?王先生表示,他们小区近300户业主都没有办下房产证。 潍城区舜和园小区业主张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事。张女士和家人早在2009年便搬进了新买的房子,3年后需要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需要缴纳契税和维修资金。“买房子的时候,除了房款还多交了8900元。我们问这是什么费用,物业工作人员一会儿说是‘人防配套费’,一会儿又说是房价上涨的差额。”张女士说,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收费说辞。 购买新房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为房子后期公共部位出现问题后能有可以用于维修的公共资金,然而,开发商代收后拖延交款、携款逃之夭夭或将这部分资金占为己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保障这部分业主的利益成为难题。 新政 今后将禁止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 近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潍坊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取消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表示将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维修资金方式,改由购房人自行缴纳。从源头上杜绝发生维修资金被挪用现象,确保资金的安全。 “长期以来,我市的维修资金一直是由开发商企业代收。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企业应该在收取资金后,于7天内将维修资金缴纳到相关部门。但是不少企业迟迟不上缴,甚至将这部分资金长时间占为己用。不缴纳维修资金便不能办理房产证,如果企业多年不缴纳这部分费用,当小区公共部位出现问题时,无法申请维修资金,这直接损害了业主的个人利益。”市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说,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规范维修资金缴存业务尤为重要。我市自2002年起就在全省率先开始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的路子。截至2015年9月30日,累计收缴1009个小区的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近2000个项目,拨付资金达2100余万元。无论在收缴数量、资金保值增值和使用方面,均位于全省前列。在管好房子“养老金”的同时,解决了部分业主的屋面漏水、单元门损坏、电梯停运等问题。 从1月15日起,我市将禁止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由购房人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书自行到就近专户管理银行办理缴存手续。 疑问一 已将维修资金交给开发商怎么办? 面对新政策,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新规要求1月15日后维修资金由个人缴纳,可我们已经交给开发商的该怎么办?”市民刘先生说。 对此,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对已代收业主维修资金尚未上缴财政专户的,必须在2月29日前将代收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代收业主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一律视为挪用。相关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追回挪用的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 疑问二 开发商收钱后不如实申报怎么办? “开发商已经收取了维修资金,却未如实汇报到相关部门怎么办?”在房产部门工作过的李女士表示,有的开发商虽然收取了维修资金,但是有时候会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 对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具体资金收取的情况一直难以把握,但是今后的一段时间,住建部门将联合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维修资金专项审计,核实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实际收取资金的情况。 按照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凡未将代收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网上备案、商品房初始登记、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等相关业务,并将违规行为列入企业信用档案。 疑问三 如果个别业主不自觉缴纳怎么办? 家住奎文区金都时代新城小区的张先生表示,一般情况下,购房人在缴纳首付时会将契税和维修资金一起交上。新政实施后,如果个别缴纳者不自觉缴纳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维修资金的使用? 对于张先生的疑问,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新政实施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新政实施后,不再鼓励业主交完首付后立刻缴纳维修资金,而是在开发商要办理房产证时给业主下通知,要求业主在接到通知的一周内,到就近的可以缴纳维修资金的银行自行缴纳,如果业主拒不缴纳,该业主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本报记者 李早花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