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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四川凉山金阳县政府日前出台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实施细则,规定婚嫁礼金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6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执行。 (1月25日《成都商报》) 为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出台指导性禁令确有必要,但用这种“不得”式的行政蛮力,大搞一刀切,就未免矫枉过正,伤及无辜。 一个地方婚丧嫁娶的民风民俗,说到底属于公民私权范畴。“不得”禁令以公权强行介入,约束公职人员自然可以,但其他的就明显有越权之嫌。再者,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时下婚丧嫁娶中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少数党员干部的“示范”,更要求枪不能打偏了。 对于平民百姓操办婚丧嫁娶中存在的不良风气,不宜一律禁止,只能徐而引之。当地政府试图以这种方式实现婚丧规范全民化,最终只会事与愿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不得”禁令退回“公文对公事”的红线之内,才算真正师出有名,才可能在发挥矫正不良风气效果的同时,赢得民心,求得功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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