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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18日、1月22日,寿光市林业局执法人员两次对辖区内的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个别饭店仍有野兔等“野味”销售。对此,执法人员没收饭店销售的野兔,对饭店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 18日上午,寿光市林业局执法人员来到寿光北部弥河附近,对十几家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家饭店的冰箱内找出了多只野兔,执法人员将这些野兔没收后,要求饭店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猎捕、不经营野生动物。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另一家饭店内,经过检查其厨房和冰箱,没有发现麻雀、野兔等野生动物。但执法人员凭借经验,要求店主拿出菜单,在菜单上看到,有“炒鸟”等“野味”经营。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下发整改通告,并签订承诺书。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经过多次打击,违法者减少了,但因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违法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比如,捕杀野生鸟类处以实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猎捕一只麻雀,按照现在的市场价1元一只计算,对违法者最多处以10元的罚款。首次违法的一般按照最低额度处以实物价值1倍处罚,所以,猎捕20只麻雀才罚20元,这些饭店经营者以及猎捕者,认为罚款数额太低,仍“顶风作案”。 寿光市林业局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有许多捕鸟者大肆捕捉、贩卖鸟类,严重威胁了生态平衡。希望广大市民杜绝非法捕猎、销售野生鸟类行为。 (记者 邓永杰 通讯员 马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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