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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是齐国立国之初姜太公制定的基本经济国策,它的贯彻实施,为齐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永恒动力。而考古证明,昌邑、寒亭两地是管仲以来齐国盐业的生产基地。 姜太公提出发展鱼盐 定其为基本经济国策 《史记·周本纪》载:“封尚父于营丘,曰齐”。营丘故地即今昌乐县营丘镇营丘村。关于齐地历史沿革最系统的文字记载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齐国大夫晏婴对齐景公言:“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逄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蒲姑本殷周间诸侯,史学界认为,青州苏埠屯商墓即蒲姑氏王陵,“亚丑”铭文即其族徽。 《汉书·地理志》:“殷末有蒲姑氏,为诸侯,至周成王时蒲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为太公。”太公传丁公、乙公、癸公、哀公,周夷王听信纪侯之谮烹哀公,立哀公弟胡公,导致齐国内乱,献公因徙薄姑都,治临菑。 由西周初期齐国营丘、蒲姑、临淄三都的位置来看,当时齐国的疆域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博兴、临淄、广饶、昌乐间百余里的狭长地带。 周王朝初封给姜太公的齐地,土质条件较差,绝非今日肥沃的鲁北平原的样子。《汉书·地理志》云:“齐地负海潟卤,少五谷,而人民寡。”《盐铁论·轻重》亦云:“昔太公封营丘之墟,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但齐地北靠渤海,有鱼盐之利,且西近中原各国,东通胶东半岛,对发展工商业非常有利。因此,姜太公便提出了“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经济方针,使齐国最终达到了“是以邻国交于齐,财畜货殖,世为强国”的目的。 夺取鱼盐资源是齐国灭纪的动因之一 经济发达必然带来政治强盛,大约终西周之世,齐国的疆域始终在不断扩大中。据《管子·小匡》所载,春秋中叶齐国疆域大致是:“地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河(古济水),北至于海,东至于纪酅,地方三百六十里。”比太公初封时扩大了三倍多。由此可见,在齐灭纪之前,齐国盐区只能是在酅邑以西(小清河西)的广饶、博兴、利津、沾化、阳信、无棣滨海地区。 纪国位于齐国以东,莱国以北,是炎帝后裔姜姓国之一,其都城在今寿光市南15公里纪台,距齐都临淄45公里。除都城外,见于《春秋》的纪邑有鄑、郱、郚、酅4邑。《春秋·庄公元年》载:“齐师迁纪鄑、郱、郚。”杜注:“齐欲灭纪,故徙其三邑之民而区其地。郱在东莞临朐县(今临朐)东南,郚在朱虚县(今安丘)东南。北海都昌县西有訾城(今昌邑西北)。”《春秋·庄公三年》载:“秋,纪季以酅入于齐。”杜注:“酅,纪邑,在齐国东安平县(今淄博临淄区东皇城镇)。”由鄑、郱、郚、酅4邑所在,可以概见西周到春秋时期纪国疆域的大致范围为:西至临淄东,东至昌邑,南至安丘、临朐,北至海。由此可见,从商代末期到公元前690年齐襄公灭纪,酅邑以东的潍坊滨海地区为纪国所有。故今寿光、寒亭、昌邑发现的98处商末至西周时期的盐业遗址是同时期纪国先民的煮盐遗址。其核心在寿光双王城周边。这一地区正是莱州湾南岸浅层卤水的富集区,其丰富的鱼盐资源,自然为齐国所垂涎。但西周前期,处于立国阶段的齐国尚无力与纪国抗衡。到西周后期,随着国力愈强,灭纪成为齐国政治扩张和经济扩张的必由之路。 公元前693年,齐襄公打着为先君齐哀公复九世之仇的幌子,出兵迁走纪国的郱、鄑、郚3邑居民,占有3邑土地。两年后,纪侯之弟纪季以纪国的酅地投降齐国,做齐国的附庸,纪国分裂。同年,鲁庄公试图和郑君子婴商量保全纪国,郑君以国内不安定为由拒绝。公元前690年,齐国军队攻破纪国都城,纪侯将剩下的国土交给纪季,出逃到今烟台黄县一带,纪国灭亡。齐襄公灭纪,不但夺取了纪国所占有的莱州湾南岸的卤水富集区,并使疆域向东扩展到胶莱河西岸,为管仲改革和齐桓公称霸奠定了基础。 《古今姓氏书辩证》载:“訾,其先齐大夫,食邑于纪之訾城。北海都昌县西訾城是也。后人因以为氏。”“訾城”即“鄑城”。其故址位于今昌邑龙池镇东利渔村东约2公里处,南北宽200余米,东西长300余米,面积约6万平方米,周边即是东利渔古代盐业遗址群。由此可见,齐灭纪后,并没有毁掉鄑城,而是派大夫前往治理,显然是为管理控制周边的鱼盐生产。 战国时期的齐国,“通鱼盐之利”仍作为基本国策贯彻始终。 昌邑寒亭现遗址群 当时已有大盐业主 潍坊区域东周时期的盐业遗址共发现261处,寿光以西的广饶也发现此时期盐业遗址22处,但分布比较稀疏,没有特别的规律,规模比寒亭、昌邑一带的同类遗址小得多。由此可见,这一类型遗址的核心区在昌邑与寒亭两地,这里是管仲以来齐国盐业的生产基地,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实行“食盐官营”制度的实践区域。 昌邑发现的东周时期火道—廒里盐业遗址群01遗址东西长260米,南北宽200米,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该遗址地势较周围高出1—2米,文化层堆积厚1米左右,地表和断面散布有大量陶器残片,遗迹有灰坑、井、池等,采集有东周时期盔形器、鬲、豆、盂、盆、甑、罐等。东周火道—廒里盐业遗址群14遗址,东西长100米,南北宽100米,约1万平方米。在距地表1—2米深处发现有南北排列的8座卤水井,直径在2—5米之间,井内出土有鬲等陶器。这种生产规模当然不是一般工商业者能办到的。 《管子》提到:“北海之众”,“聚佣而煮盐”。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称:“《广韵》:‘佣,役也’。按:谓佣役力而受雇直。”这条资料说明,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已经出现了大盐业主,他们雇佣大批劳动力从事盐业生产,恰与考古所见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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