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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昌邑林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为逃避责任,让女儿顶包,被民警识破。近日,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合并处罚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3月5日下午2时许,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50岁的林某驾车载着女儿外出办事。因为中午喝了酒,所以路上一直打盹。当行至309国道南侧一条土路时,林某驾驶的轿车与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捷达轿车发生侧面相撞。惊慌的林某下车查看后,趁对方驾驶员不注意,开车逃离了现场。 捷达轿车司机随即报警。正当民警展开调查时,林某父女竟驾车回到了事发地。一下车,林某的女儿声称车是自己开的,父亲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但是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捷达轿车司机的指认,林某最终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 后经检测,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6.75mg/100mL,属酒后驾驶。(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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