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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7日下午,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庄中队民警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大货车司机竟然将两天前收到的《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日期进行涂改,谎称当日已被处罚,企图蒙混过关,被执勤民警当场识破。 3月7日下午3时许,官庄交警中队民警在央赣路官庄路段执勤,当对一辆悬挂鲁M号段的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司机从车上拿出一份《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给民警,并对民警说“上午刚罚过了”。 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货车司机出示的这张“3月7日”的处罚决定书的确是真实的,但决定书中填写的两处“处罚日期”却有明显的改动痕迹。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民警立即进行网上查询,发现该决定书应该是在3月5日出具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货车司机钟某对其变造公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钟某交代,3月5日上午7时,其驾驶货车经过昌邑时,因安全设施不全被当地交警部门罚款200元,并收到了《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7日下午,面对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庄中队民警的检查,心存侥幸心理的钟某用圆珠笔将昌邑交警部门所出具决定书中的两处“3月5日”都改为了“3月7日”,企图蒙混过关,结果因手法拙劣而被当场识破。 3月8日,货车司机钟某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通讯员 周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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