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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别走审批老路□ 本报评论员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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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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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别走审批老路□ 本报评论员 李帆



  3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盒马外卖颁发全国第一张“专业网络订餐许可证”,这意味着网上外卖正式进入“许可证”时代。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分局副局长王志闻表示,网络订餐许可证并没有跳出传统餐饮管理范畴,本质上还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月18日《新闻晨报》)
  近日,随着媒体曝光了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黑作坊、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民众被外卖“伤透了心”。
  网络订餐平台之所以敢引导商家虚构地址、虚假宣传,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黑作坊入驻,就是因为作为新兴行业,监管严重滞后,又没有行业标准,基本没有从业准入门槛,行业几乎处于“野蛮生长”和无序竞争状态,在如此混乱发展模式下,不出问题才怪。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发放网络订餐许可证为监管漏洞打了个“补丁”。不难看出,“网络订餐许可证”是一些餐馆、饭店进入餐饮市场的“合法证件”,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到约束,又能给消费者增加安全保障筹码,这张许可证的出现并推行确实有必要。
  不过,监管网络订餐切莫走“重审批、轻监管”的老路。以往部分监管部门往往颁发一个许可证之后,就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轻视事中、事后监管,很少主动深入市场监督,即便履行市场监督程序和环节也只是例行公事,如走马观花一般并未真正履职,没有做到守土尽责。这种监管模式体现在餐桌上,则是食品安全问题层出,民众吃得不放心。
  而作为新兴的互联网市场,不法商家又研究出新“办法”,套证、借证等现象屡见不鲜。
  因此,一张网络订餐许可证把不住食品安全的关。网络订餐需要规范性标准,但是如果只注重“审批”,陷入“审批”怪圈,那么监管网络订餐不过是重复原来的监管老路。这种监管方式有一些效果,但不会一劳永逸。
  要想彻底堵住网络订餐安全问题的漏洞,还是要靠事中、事后监管,而这种监管不能局限于餐厅,对第三方平台也应该念念“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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