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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的车反光镜被掰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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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福寿东街北海路口北,车主打算一起报警 3月22日,多名车主向本报反映,21日晚他们将车停在城区福寿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北侧路边,不料多辆车的反光镜遭“黑手”,不同程度损坏。当天,记者看到,多辆车反光镜“耷拉”了下来。对此,有车主表示会联合其他车主一起报案。 反光镜被掰断,维修花五百元 22日,记者来到城区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以东,见到了正在修车的张先生。记者看到,他的车是一辆灰色轿车,左侧反光镜的连接处出现了裂痕,轻轻一碰,整个反光镜便会“耷拉”下来。 “我住在高新区青青家园小区,21日晚将车停在了北海路路边,谁知第二天一早开车的时候,发现反光镜被掰坏了。”张先生说,当时路边停着不少车,大约有10辆车的反光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咨询维修人员,他的车左侧反光镜需全部更换,维修费需要500多元。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车主孙女士的妹妹。她告诉记者,她姐姐将车停在了北海路路边,反光镜同样遭黑手,幸好损坏得并不严重,不用全部进行更换。
附近有监控,盼不法分子自首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应该是有人用手将反光镜掰坏的,不像是用其他工具损坏的。”张先生说,这些车的反光镜上没有划痕和敲打的痕迹,另外路边的车辆都是南北方向停放,损坏的都是左侧的反光镜,应该是有人顺着北海路沿途挨个进行破坏的。 “我听其他车主说,破坏的时间在晚上9时到10时之间。”张先生说,反光镜遭破坏后,有车主在晚上10时就发现了。 “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什么目的,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张先生气愤地说,他注意到北海路上安装有监控设备,应该拍下了这名不法分子。他希望这名不法分子看到报道后,能投案自首。 车主将联合起来,向警方报案 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张先生已将车修好。张先生表示,他打算联系其他车主,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成强表示,本案中,如果张先生等车主的反光镜被同一人损坏,这个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不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强建议,车主可以到附近派出所报案,通过警方揪出不法分子。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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