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大观华夏·综合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焦点
 
标题导航
“五险"可能变“四险"
官员坠亡原因有待调查
少女毁容周岩获赔180万
2016年03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少女毁容周岩获赔180万



  本报综合消息 3月22日下午,“花季少女毁容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汝坤赔偿受害人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按照民事诉讼法,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在二审宣判后的采访中,周岩的父亲周峰表示:“赔偿结果跟一审没有太大变化,我们准备申诉。”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16岁安徽高中女生周岩,被其同学陶汝坤泼油纵火。经医院诊断:周岩全身烧伤面积28%、身体多部位Ⅱ度Ⅲ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左耳部分缺失、双手功能受限。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周岩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经查,周岩与陶汝坤为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汝坤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2年5月10日,该案在合肥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2015年5月15日,“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一审宣判,周岩获得1726273.7元的民事赔偿。针对赔偿金额,陶汝坤认为金额过高提出上诉,而周岩及家人认为赔偿金过低也随后提出上诉。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