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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腐败典型问题 |
七名基层干部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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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5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并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昌乐县乔官镇北夏村党支部原书记夏忻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支出、少列收入和将应由其个人负担的支出用村集体资金报销的方式,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811014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青州市弥河镇财经中心原副主任杨志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27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坊子区坊安街道于家石埠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桂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村占地补偿款4.7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寿光市古城街道桥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江溪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非法占有本村粮食补贴款共计人民币13023.09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原科员牟建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7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诸城市辛兴镇捎铺社区原党委委员、村委委员,东风村负责人赵呈红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资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共计19075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临朐县九山镇沂山中心村会计赵京平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办理低保手续为名收受他人现金3000元,擅自提取村民低保款301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截留村民4200元低保救助款用于村集体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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