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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版温馨提示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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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取消 自4月1日零时起,城区所有2221辆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将取消。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3月31日,各出租车公司统一对出租车上印有“请主动支付燃料附加费每乘次0.5元”字样的温馨提示条集中更换。4月1日起,市运管处将组织人员上路检查并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继续收取燃料附加费的驾驶员将按“违规收费”进行处理。 车用天然气去年12月已经降价 2014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有关价格政策规定,潍坊市辖区内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4.3元调整为4.6元。针对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出租车燃料成本相对上升,经过市政府同意,自9月5日起,潍坊市城区出租车开始征收燃料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按乘次收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加收,每乘次0.5元。客运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将燃料附加费标准在车内显著位置标示,接受乘客的监督。 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再发通知,决定自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价格下降700元,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也将进一步市场化。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有关价格政策规定,潍坊市发改委于2015年11月23日下发通知,决定对潍坊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自2015年12月1日起,潍坊市辖区内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改为基准销售价格(即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每立方米下调0.7元,由4.5元/立方米调整为3.8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方案实施时销售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2015年12月31日,潍坊市发改委下发通知,根据有关价格政策和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潍坊市城区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自2016年4月1日起,原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加收的每乘次0.5元的燃料附加费予以取消,各区、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客运出租车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对出现的违价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城区2221辆出租车均使用油气双燃料。 车内提示条今日进行统一更换 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取消潍坊城区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的通知》已经下发给了各出租车公司。下月起,市民打车不用再掏0.5元的燃料附加费,使用“潍坊通”市民卡支付打车费的乘客按照正常程序刷卡即可,技术人员已经在“潍坊通”后台更改了设置,需缴纳的车费里不再包括燃料附加费。 另外,因出租车温馨提示条上印有“请主动支付燃料附加费每乘次0.5元”字样,此次需要进行更换,更换时间为3月31日。市运管处要求,城区所有出租车必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更换,确保按时更换到位。旧的温馨提示条全部收回,统一销毁。 3月31日24时前,原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加收的每乘次0.5元的燃料附加费可以继续收取,但4月1日零时起不允许任何车辆再收取。未用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客运出租车专用定额发票(伍角整)”,也必须收集上交到市运管处。 记者注意到,提示条的内容由提醒乘客主动支付0.5元燃料费,变成了“驾驶员拒绝按规定刷市民卡付费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4月1日起,市运管处将组织人员上路检查并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不按规定更换提示条者,将按“不按规定悬挂标志标识”进行处理;对继续收取燃料附加费的,将按“违规收费”进行处理。 3月30日,记者在城区采访的几位出租车司机表示,近日已经收到出租车公司的通知。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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