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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寿光男子赵某因抢劫被判无期,减刑释放后不到一年半,又因盗窃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38岁的赵某是寿光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无业。1998年11月,赵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济宁某监狱服刑,2014年12月减刑释放。出狱后,在家人及亲朋的帮助下,赵某进入寿光一家工厂上班。本应重新做人的赵某,却又动了歪心思,他弄来撬棍、绞钳、口罩、帽子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电动车盗窃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数万元。今年3月25日,警方又找到了赵某。 “因为我肾不是很好,晚上下班后骑电动车经过一家成人保健品店,就进去拿了些保健药等;进超市拿了500多元钱、两条利群烟、一部相机……”赵某交代。3月3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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