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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办证 先签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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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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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办证 先签新合同



万锦国际广场开发商单方改合同内容,业主不满
  日前,潍城区万锦国际广场多名业主反映,山东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数百名业主的商铺租金不说,还要求业主交回预售合同,重新签订现房买卖合同。与原合同相比,新合同交房期限延后1年多,逾期交房违约金由10%改为1%,就连房产证交付期限也由360日改为500日……如果业主不重签合同,开发商就不给办房产证。对此,售楼处李经理表示,违约金仍按原合同履行。律师表示,没了合同,怎么履行?
反映  拖欠业主租金,开发商称“没钱”
  3月25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潍城区万锦国际广场,见到了市民刘女士。2012年6月份,刘女士与丈夫到潍城区看亲戚时,被万锦国际广场的售楼人员劝住,经过一番工作后,老两口对此处的房子动了心。“房款共178560元,竣工后托管给开发商,开发商每年返租,第一次返租3年,后期每年一返。”刘女士说,扣除3年租金,她支付126500元购买了一套商铺。
  根据协议,开发商应该在2015年6月份返租,但到达期限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一分钱都没给。“我们所有的商品房都托管给开发商了,租金都没返。”业主徐先生说。
  据了解,业主们曾多次找过开发商,对方以“没钱”等理由推托。
无奈  售楼处让换合同,内容不利业主
  除租金问题外,业主们还遇到了其他麻烦。前几天,万锦国际广场售楼处下通知,称要办理房产证,让业主们带着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去。逾期一年多,终于能办房产证了,业主们非常高兴,可是当他们赶到时,却被告知要重新签订现房买卖合同。
  业主李先生仔细看过新合同后发现了问题。从李先生出示的两份合同中,记者看到原合同交房期限为2013年5月31日,新合同变为2014年11月30日;逾期交房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由原来的10%变为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由原来的0.03%变为0.01%;商品房交付使用36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变为500日,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业主可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将房款退回,赔偿已付房款的0.1%变为0.01%,且业主们签订合同,只能选择继续履行,不能退房。
售楼处 违约金按原合同履行,不能退房
  随后,记者来到万锦国际广场售楼处。对于租金没有返给业主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约定,确实应在大半年前结清,公司不是不给,是因为没钱。至于何时能返租金,该工作人员称说不准。
  售楼处的李经理表示,业主们当时签订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如今要签订的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重新签合同,是因为房子预测与实测面积变了,如果不重签合同,房管部门很难办理房产证。李经理表示,虽然违约金等内容变了,但他们会按照原合同支付违约金。
  对于退房的问题,李经理表示,针对公司目前的状况不能退,但愿意支付违约金。
律师  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同意
  随后,记者来到潍坊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办理房产证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预售合同也可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更改实测面积。至于开发商预售合同与现房合同不一致,业主可拒绝重新签订。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办理房产证有需要,可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但合同关于违约的内容必须还是原来的。开发商私自更改合同内容,更以房产证为要挟,属“霸王”行为。更改合同内容,必须双方同意,否则不能更改。对于售楼处负责人仍按原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承诺,王律师表示,没有了合同还怎么履行呢?他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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