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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常某某(中)指认抛尸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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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常某某杀害同村村民,伪造成交通事故被识破 因与同村村民常某有矛盾,昌乐男子常某某深夜驾车将对方撞死后抛尸至偏僻地段,并驾车对死者进行碾轧,意图伪造成交通事故现场。常某某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但随着警方对死者撞击点、车内清洗痕迹等线索抽丝剥茧,最后将涉嫌故意杀人的常某某绳之以法。4月5日,常某某已被昌乐县检察院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六旬男子凌晨被撞并遭碾轧,疑为交通事故 2月2日凌晨2时53分许,昌乐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昌乐县乔官镇大葛村村西路口处,有人被撞躺在路边,身上全是血,肇事车辆已逃离。接到报警后,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警大队与乔官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侧卧在路边,已无任何生命征兆,身上有严重的碾轧痕迹,胸部、面部受伤严重。在现场,民警发现了自西向东长10多米的拖痕,应为肇事车底部对死者摩擦造成的。在现场,民警还找到了几块肇事车辆留下的挡泥板碎片。 经法医鉴定,死者肋骨多处骨折,颅脑损伤为致命伤。“死者撞击位置位于胸部、面部,从撞击点来看,肇事车辆应是辆大车。”办案民警刘健说,经过现场勘察及鉴定,死亡现场符合交通事故的特征,警方将此案立为交通肇事案。 利用监控巡线追踪,办案民警锁定肇事车辆 为尽快侦破此案,警方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拿着肇事车辆碎片到汽修厂、4S店进行比对,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另一路民警调取了路口的所有监控录像。经比对,民警初步确认作案车辆为现代伊兰特轿车。经排查,办案民警认定车牌号为鲁D31Y**的现代伊兰特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按监控巡线追踪,重点查看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最终,民警在查看乔官镇常家庄村东的一处监控录像时,发现了鲁D31Y**嫌疑车辆正沿该村东西大街由西往东行驶,遂当场将该车驾驶员常某某控制。经调查,常某某驾驶的现代伊兰特轿车车损与此事故非常吻合。面对警方讯问,常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民警拿出相关证据后,常某某最终低下了头。 经查,31岁的常某某是昌乐县乔官镇人,其曾因故意伤害他人罪被判刑,出狱后无正当职业。据其交代,2月1日晚,他喝了半斤白酒,驾车回家路过大葛村村西路口处时,受害人突然出现,因刹车不及,最终发生了交通事故。因车辆无任何手续还是报废车,常某某称怕承担责任,所以逃离了现场。 肇事逃逸藏猫腻,警方抽丝剥茧破获杀人案 常某某的交代合情合理,但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诸多疑点。“死者撞击点是胸部、面部,肇事车辆却为小车;肇事车辆除了主驾驶座位有坐垫外,其余的都已拆除;车内还有明显被水冲洗的痕迹……”办案民警刘健说。 办案民警感觉这很可能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遂移交刑警大队。刑警大队民警调查此案时,死者常某的哥哥听说了常某某因肇事逃逸被抓的消息,很快赶到交警大队。“我弟弟肯定是常某某杀的。”死者哥哥说,死者常某与常某某是同村,两人矛盾由来已久,已到了无法调解的程度。而常某某之前的一句不认识死者,加重了民警对他的怀疑。警方遂加大了审讯力度,常某某最终承认了其杀人抛尸、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介绍,2月1日晚常某某驾车行驶至自家门前东西胡同时,正巧碰见常某,遂将其撞死,为摆脱嫌疑,抛尸至大葛村村西路口,并驾车对死者进行碾轧,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离。担心露出破绽,常某某曾三次返回现场打听情况。 4月5日,常某某已被昌乐县检察院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相关新闻 拉粪车侧翻 男子被压身亡 本报讯 4月1日上午,诸城市石桥子镇一辆小型翻斗拉粪车与一辆手扶拖拉机相撞,拉粪车发生侧翻,将一名站在农田里的男子压在车下。民警和消防官兵合力将男子救出后送往医院抢救,但男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上午10时许,诸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诸城市石桥子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被压在拉粪车下。接警后,石桥子派出所民警会同交警、消防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蓝色小型翻斗车侧翻在农田里,将一名男子压在车下。 为尽快将男子救出,民警联系了一辆小型挖掘机赶到现场。小型挖掘机将侧翻在农田里的大粪挖开,却没有发现被埋男子。救援人员又想出另一个救援方案,将侧翻的翻斗车拴上钢丝绳,用挖掘机拽起。慢慢地翻斗车车体开始上移,移出一点空间后,救援人员终于发现了被压在下面的男子。民警和消防官兵用铁锨将周围的大粪扒开后,将压在下面的男子救出。男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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