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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8日晚上,昌乐县男子田某开车经过安丘市长安路一家足疗店,在店内做完足疗回家后,发现车内近3000元现金不见了。经警方调查,盗窃田某现金的犯罪嫌疑人系足疗店的三名女员工。 据了解,当天晚上田某到一家足疗店里做了个足疗,放松完后就回家休息了。没想到第二天竟然发现放在车内的近3000元现金不见了。但车的门窗却没有被破坏的迹象,于是田先生想到会不会做足疗时出了问题,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警后,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田先生反映,当晚在做足疗时并没有感觉到有何异常,做完之后就开车回家了。于是民警立即赶到足疗店,对店员李某进行了传唤。经民警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了其伙同店员宿某、陈某合伙盗窃田先生口袋内及车内2900余元现金的犯罪事实。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宿某、陈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该三名女性犯罪嫌疑人交待,3月28日晚10时左右,一男子到店内做足疗时,由宿某为其按摩做掩护,陈某趁其不注意盗取其汽车钥匙,并交给李某,由李某到车内盗取现金。 经进一步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宿某、李某在2015年7月份也曾使用此方法对到店内按摩的客人实施盗窃,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因犯罪嫌疑人宿某、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目前已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通讯员 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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