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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海绵城市试点有青州 |
将率先启动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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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6年,山东省财政将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等5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三地入围试点。青州是潍坊唯一入选的县级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这种“弹性”表现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 省财政筹集的2亿元试点建设资金,将根据试点城市示范区面积和示范区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等两项因素分配。各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广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在资金使用上,鼓励试点市县根据实施方案,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型示范道路、公园、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 刘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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