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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 市民关注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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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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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 市民关注新热点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这部历时4年、接受1万余条群众建议、经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法律委审议的新食品安全法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新食品法通过一周年之际,青州市卫计局每天都接到不少询问新食品法相关内容的电话,食品安全不再只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更成为全体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在此对新食品法作简单解读。
新食品法完善统一了监管机构
  政府如何进行监管,一直以来是困扰食品安全的难题,因为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又是由不同的部门在监管,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为此,新食品法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新食品法名称从原来的“食品卫生”到现在的“食品安全”,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内容上,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各级政府都将重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的同时,也监督各部门担负起各自的职责。
百姓最关心法规能否严格执行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以吃的绿色食品却越来越少,毒奶粉、毒大米、毒鱼、毒肉,连蔬菜都带毒,大家都‘谈食色变’了。”刘先生的担忧反映了多数市民的想法。
  新食品法出台后,不少市民对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成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执行大加赞赏,但更多市民认为,新法的出台只是解决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如何保证各部门能将该法规严格执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本报记者 刘建丽
 通讯员 郑家文 李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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