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某于5年前开公车撞死人,事后用公款赔偿死者家属38万元。事发两年后,何某才被刑拘。4月28日,南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4月29日《广州日报》) 权力的无所不能,造就了公款的无所不能。如果不加强对当地政府财务制度的监督,不加强对特权的约束,恐怕“特权无罪”的现象还将继续上演,到时候,受损的可能就不只是地方财政以及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了,整个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可能也会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