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5年5月下旬,滨海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滨海区新兴工业园一处院落内,有人排污污染环境。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孙某安排高某从一家化工厂运出14.3吨浓度为31%的副产盐酸后,倾倒至高某承包的院落内。双方存在利益交易关系。经检测,该副产盐酸PH值小于2,属于危险废物。案发后,高某等人投案自首。高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触犯了《刑法》。 近日,寒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高某等人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