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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7日,我市开展了全市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安全问题和隐患,包含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潍坊市市立医院、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因存在问题被公布。 在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的问题和隐患清单中,市立医院存在新楼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投入使用;连廊用非阻燃泡沫材料搭建;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上岗作业;电工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等问题。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投入使用;安全资料台账管理较乱等安全隐患。 医疗机构是市民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本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就应该要求更高。通过检查,有效净化了医院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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