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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意见》出台 本报讯 近日,青州市政府下发《青州市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启动、梯次推动、生态规控、高端打造、资源整合、差异发展”的思路,以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规范化运营,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旅游上档升级,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 《意见》明确了青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的任务目标,到2018年,在全市培育7个旅游强镇(王府、云门山、黄楼、弥河、王坟、庙子、邵庄),30个重点乡村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其中,2016年重点打造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形成特色各异、能够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旅游综合收入的25%左右。 《意见》指出了青州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重点。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二是培育示范标杆,三是鼓励建设乡村旅游综合体。四是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五是打造乡村旅游发展平台,包括管理平台、投融资平台和宣传推介平台。六是大力招商引资。七是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政策,助推发展乡村旅游。一是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培育、规划编制扶持、宣传推介、教育培训、规模化农家乐提升、电商奖励等。二是整合政策资源,各部门的政策性资金、项目等应适当向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倾斜。三是加大用地支持。四是加大金融支持。 (记者 刘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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