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牟取非法利益,张某等人收购病死猪后加工成猪产品对外销售。有非法商贩购买后,在奎文区南下河市场、超市等冒充好肉销售。 昌乐县公安局调查得知,昌乐的张某在家加工猪产品,是一家无任何经营手续的黑作坊。民警突击检查张某住处,查扣大量猪蹄、猪肉等猪产品。根据张某交代,唐某等涉案的10人相继落网。 近日,昌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等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2—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记者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