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来到奎文区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看到20多辆私家车头顶广告牌,排成一队在路上龟速行驶。这个广告车队是由私家车组成的,每辆车车顶安置着一个广告牌,车后玻璃和车身上贴满广告。 奎文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慈学刚表示,目前法律未对此类行为进行定性,很多车辆打“擦边球”。车身贴满广告,交警可处罚。 本报记者 赵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