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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重庆巫山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某的妻子黄某与陈某商议,拟以其女考大学名义操办宴席。6月8日,陈某夫妇为规避调查,在操办升学宴前四天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黄某出面操办宴席。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陈某退还礼金。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某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 (6月27日《重庆晚报》)
每年高考前后,从上到下、各地各级都会三令五申地下发禁止操办升学宴的相关规定,为的就是防止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但这起荒唐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显然极度缺乏,条条禁令虽已入脑却并未入心——为了规避上级调查办一场升学宴,老两口不惜在宴席前几天劳燕分飞,可真是煞费苦心。要办升学宴,先办离婚,“中国式离婚”再次展现了其“无所不能”的强悍之力。可是,这招真的高明吗? 事实证明,这不过是一个欲盖弥彰的损招。一方面,陈某声称“为办升学宴的问题,高考前几个月就和妻子起了争执,但妻子执意要办,升学宴前几天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在纪检监察机关得知情况后,对陈某提出不准操办宴席的要求,陈某称宴席由黄某操办,与其无关,升学宴当天也没去酒店。但另一方面,升学宴当天接到邀请前去赴宴的人,却还是以陈某的同事和管理对象为主。请问,这也叫“与己无关”?这不是掩耳盗铃又是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值得鼓励的勇气。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却是愚蠢至极。这就好比明知前面有网,却仍然要往网里冲,无疑是患了“收礼病”,而且“病”得不轻。千算万算,总也算不过纪律的高压线。这场用离婚的代价换来的升学宴,最终让陈某背了处分、退了礼金、丢了工作,算得上标准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时下,正值操办升学宴的高峰期,通过这件事,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引起关注和重视。一方面,党纪严于国法,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切忌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试图靠“假离婚”这种小聪明去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否则,结局只能是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各级纪委检察机关,在这种问题出现的高峰期要提高警惕,织密防范整治之网,及时发现和识破变换花样操办升学宴的伎俩,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切实为纪律的高压线通上电。 此外,有一个细节不能忽视,当地纪委责令陈某退还礼金,但礼金怎么退?退了多少?会不会有些人碍于情面没有接受?这些都需要一个明白账。所以,除了一句“责令退还”之外,礼金退还环节的监督工作也应持续跟进,直至退还到位。如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才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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