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取消药品加成昨正式实施,记者现场探访 6月30日,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改革正式实施。记者走访发现,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已经取消药品加成,并在医院显眼位置公布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患者们喜忧参半,长期用药患者、使用大型设备检查的患者能节省费用,而经常接受医院诊查、护理服务的患者就要多掏腰包了。 调价 一看药降价多买两盒 6月30日上午,记者走访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发现医院大屏幕、展板上都有关于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公示。 在市人民医院慢性病的取药窗口处,不少患者发现药费少花了不少。有些慢性病患者提前得知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当天取消药品加成的消息,特地推迟了一天取药时间,这样就能节省一部分费用。 在市人民医院,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的市民李先生一手提着药袋子,一手拿着药单,看了几眼收费单据后,还以为医生算错了价格,询问后才得知当天药价下降了。“我买了3盒治疗高血压的药品,省下了50元,其他药品还省下了七八十元。”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老伴都是“药罐子”,一年光吃药就要花费4000多元,现在药价降了下来,一年能省600多元。“虽然门诊费上涨了,但药品价格下降幅度不小,总的来算我还是少花钱的。”李先生说。 在市人民医院买药的张先生患有慢性乙肝,每隔一时间都要来医院购买药品。“本来计划着6月29日来医院拿药,可我从报纸上看到,从6月30日开始,药品的价格会下降,所以就推迟了一天。”张先生告诉记者,以前购买一盒治疗慢性乙肝的药品需要170元,现在只卖144元。当天上午,他从医院买了5盒这样的药品,省下了130元。“按照往常的情况,我一般每次拿3盒药,由于当天药品价格下降了,所以我多买了两盒,省得来回跑了。”张先生说。 记者发现,当天除了药品降价外,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出现了下降,这让使用大型设备做检查的患者得到了实惠。 主任医师门诊涨17元 虽然药品价格下降了,但是患者们发现诊查费出现了上涨。记者看到,在医院的收费窗口前,都贴有诊查费的调整情况,这对于经常到医院看医生的市民,就要多掏腰包了。 在市人民医院看病的张海平患有支气管病,在这次医改前,她每隔10天都会来医院找主任医师做一次检查,顺便买点药品。当天上午,她在挂号时发现,诊查费上涨了,普通门诊由2元提高到5元,副主任医师门诊由6元提高到18元,主任医师门诊由8元提高到25元。“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上涨了17元。虽然调整幅度看似不高,但我经常来做检查,一年下来要多花不少钱,以后能少做检查就少做。”张海平对记者说。 患者王女士看到市人民医院贴出的价格调整后有些闷闷不乐。“两年前,我患上了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平时要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片,同时还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一盒左甲状腺素钠片能省5元左右,可是找主任医师的诊查费却涨了,看一次多花17元。”王女士对记者说。 在此次改革中,除了门诊诊查费用调整外,手术、护理、床位、住院诊查费用也作了调整。 解读 门诊多数减负 住院病人得多花钱 从6月30日起,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10%,10%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掌握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具体就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不超过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加上大型设备降价额之和。按照这一政策设计,改革后,总体上来说病人的负担不会增加。因为取消的药品加成没有100%转移到医疗服务价格上,10%由政府负担,10%由医疗机构负担,80%转移到了医疗服务价格上。 此次改革后,不能一概而论是增加还是降低。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要求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病人的医疗费用结构不同,其负担变化也不同。治疗费用中药品、设备检查费用多的病人,负担可能就会减轻,如多数门诊病人;治疗费用中药品、设备检查费用少的病人,负担可能就会增加,如多数住院病人。 调价后加强监督,杜绝不合理收费 正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的患者刘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有一定了解,但不是很全面。“早上来到医院的门诊楼时,看到大屏上公布出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看完病后再到服务台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刘女士说。 记者采访发现,各家公立医院除了通过大屏幕、窗口等载体对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外,还通过一线服务窗口、门诊、病房等环节和区域,与患者进行沟通。 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表示,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不同专业技术层次医生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差别,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推进分级诊疗目标的实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各医院将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加强内部监督,市卫计委将定期、不定期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改革情况月报制度,检测有关数据,杜绝不合理收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这名工作人员说。 合规部分纳入医保,实现平稳过渡 采访中,不少患者比较关心此次医疗服务改革后的医保问题。另外,在最近这段时间里,医保报销是如何调整的?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了积极对接。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列入改革范围的城市公立医院,他们都进行了衔接,针对医疗服务新旧价格交替、药品取消加成的前后数据留存、医保计算系统数据更新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分析,正在研究落实妥善解决的办法。不论价格调高、调低,都按规定将合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实现报销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医保病人联网结算,实现无缝衔接。 另外,市社保经办机构成立谈判小组,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对新调整物价中的部分项目与改革试点医院进行协商谈判,确定医保支付价格,完善政策范围内的诊疗、医疗服务设施和医用耗材费用的医保支付办法,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内在激励机制,促进实现“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医改目标。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永杰 观点 治疗“以药养医” 任重而道远 我国的“以药养医”从1954年开始。当时,财政对医疗机构进行补贴,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将药品价格的15%加成留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投入占比越来越少,医院运行成本却越来越高。医院要“养活自己”,一个重要的收入渠道,就是药品加成收入以及医疗服务收入。目前,这已占据医院收入的四成以上。 在发达国家,医院药品收入一般只占10%—20%,医疗服务收入占大头,医院“以医养医”,收支结构合理,医生因而能够也愿意专心治病。而在“以药养医”机制下,医院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医院通过多开药、用贵药增加收入,不规范的诊疗行为难以避免。看病越来越贵,医患关系恶化,并形成灰色的药品购销利益链,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发展。要打破“药品利益”,医院、医生、药商、患者、政府就可能“一损俱损”。 医疗改革也应对上游药品生产领域进行改革。同样成分的药品改个名、换个包装,价格就翻番,医院只能买高价药。 治疗“以药养医”的顽疾,不是单纯取消药品加成,必须同步建立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完善药品的采购方式,改变医保支付方式,才不致“按下葫芦浮起瓢”。治疗“以药养医”之路任重而道远。如果没有“三医”联动及财政、人事、分配等配套措施的改革,就难免“换汤不换药”,让改革难以落地。唯有把各个环节、各方利益都纳入“改革一盘棋”,才有可能把这盘棋下活、下好。 据《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