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评 |
第03版
速读潍坊·焦点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讯 危化品车辆属于特殊车辆,是交警检查的重点对象。但驾驶员于某竟酒后驾驶危化品车辆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 7月5日早上,一辆淄博牌照的危化品车辆行驶到潍城区宝通西街与西外环路口时,交警对其例行检查。虽该车的相关证件都齐全,但在交警询问驾驶员于某相关情况时,发现他竟酒后驾驶。 根据规定,于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同时还要被行政拘留15日。“于某持有A2证,且已有20多年驾龄,可以说是一名老司机了,但却因为酒驾丢了饭碗。”交警王林说。 (记者 陈怀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