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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份假合同 上了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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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争执“骂”死人赔四万
201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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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争执“骂”死人赔四万



  本报讯 60多岁的张某甲与妻子王某系临朐县龙岗镇某村村民,2012年6月的一天,二人在田间干活,因浇地冲毁畦脊,与村民张某乙夫妇发生争执。10分钟后,张某乙与妻子离开田地返回家中。下午3时30分许,张某甲被发现死亡于自家绿化苗木地中。
  傍晚6时许,张某甲的儿子报案。警方作出检验鉴定书,认定张某甲系争执致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死者张某甲的妻子王某及子女作为原告将张某乙夫妇告上法庭,请求赔偿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亲属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夫妇发生争执后死亡,经警方鉴定认定,系争执致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张某甲本身的器质性疾病是死亡直接原因,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与其发生的吵架、谩骂行为,间接诱发并促使张某甲疾病发作,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令被告张某乙夫妇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  (记者 陈怀禹通讯员 杨晓红 尚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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