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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某某持B2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后,为逃避法律惩罚,竟谎报他人姓名,但谎言很快就被交警识破。 7月21日上午9时许,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吕街路与旅游路交叉口执勤时,拦停了一辆无牌摩托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称证件忘了带。民警询问驾驶人姓名、身份证号,驾驶人自称“王某清”。民警通过信息平台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实,发现照片与眼前的这人相差很大,谎言很快被揭穿。 经过耐心教育,驾驶人王某某说出了真实姓名,持B2驾驶证,而王某清是他的朋友。最终,王某某因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两起违法行为,被记24分,罚款400元,且所持B2驾驶证被降为C1证。 (记者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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