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潍坊人文·老潍县城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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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子才嬉笑怒骂谑城隍
201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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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子才嬉笑怒骂谑城隍
  《潍县志稿》城隍庙会及梁文灿的鼓子词。
  袁枚(资料图片)



  在潍人梁文灿所作的《蝶恋花·五月鼓子词》中,描述了潍县城隍庙会的盛况,由此可见城隍爷的身份地位及其在民间受爱戴的程度。但在袁枚所作23篇涉及城隍的文章中,却有一个更为立体的城隍爷。
  春风得意子不语
隐居随园袁子才

  袁子才就是袁枚。袁枚乾隆四年中进士,授翰林,乾隆七年外任沭阳、江宁知县。33岁时借父丧需养母为名,辞官在江宁(今南京)购随园隐居,世称随园先生。他曾为随园题联:“不作高官,非无福命只缘懒;难成仙佛,爱读诗书又恋花。”袁枚是清初乾嘉学派三大才子之一,与纪晓岚齐名,时有“南袁北纪”之称。袁子才著作等身,他最为人称道的《祭妹文》,与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并称为古今三大祭文。在清初文坛上,潍县县令郑板桥文名如雷贯耳,可以与袁枚、纪昀并驾齐驱。且他们三人都对当时的城隍文化情有独钟,由此可见其抑满思汉、规避文网、嬉笑怒骂、殊途同归,借谑城隍以讽世道人心,叙鬼神以浇胸中块垒。
  梁文灿,字质生,城内梁家巷人。其作《蝶恋花·五月鼓子词》,记载在《潍县志稿·民社·风俗》里,描述了潍县城隍庙会的盛况:“五月夏中天渐暑,朔日迎神,仪仗纷无数。枷锁赪衣排满路,银钩挂臂盘香炷。菰叶层层缠角黍。五毒驱除,酒和雄黄煮。系腕彩丝长命缕,侵晨插艾当门户。”由此可见城隍爷的身份地位及其在民间受爱戴的程度。但在袁枚的《子不语》和《续子不语》23篇涉及城隍的文章中,却有一个个更为立体的城隍爷,这些城隍爷咬文嚼字、嫉恶如仇,也犯过错误,贪杯误事……可谓篇篇精彩,现选录三则,与老潍县的城隍文化竞相辉映。
城隍神贪杯误事
被提参罪有应得

  城隍神酗酒的故事提到:
  “杭州沈丰玉,就幕武康。适上宪有公文饬捕江洋大盗,盗名沈玉丰,幕中同事袁某,与沈戏,以朱笔倒标‘沈丰玉’三字,曰:‘现在各处拿你。’沈怒,夺而焚之。是夜,沈方就枕,梦鬼役突入,锁至城隍庙中。城隍神高坐喝曰:‘汝杀人大盗,可恶!’呼左右行刑。沈急辨是杭州秀才,非盗也。神大怒曰:‘阴司向例:凡阳间公文到来,所拿之人,我阴司协同缉拿。今武康县文书现在,指汝姓名为盗,而汝妄想强赖耶?’沈具道同事袁某恶谑之故,神不听,命加大杖,沈号痛呼冤。左右鬼卒私谓沈曰:‘城隍神与夫人饮酒醉矣,汝只好到别衙门申冤。’沈望见城隍神面红眼瞇,知已沉醉,不得已,忍痛受杖。杖毕,令鬼差押往某处收狱。路经关圣庙,沈高声叫屈。帝君唤入,面讯原委。帝君取黄纸朱笔判曰:‘看尔吐属,实系秀才,城隍神何得酗酒妄刑?应提参治罪。’……(后)城隍庙塑像无故自仆。”
  此故事说这位城隍爷喝醉了酒,抓错了人,办错了案,但是醉死了也不认这壶酒钱,最终落了个“城隍庙塑像无故自仆”结局。
顾某将父比作豺
被城隍爷打板子

  张少仪观察为桂林城隍神的故事原文:
  “长洲顾某,以父久病祷于神,愿以身代。一日,梦城隍神遣隶摄至署前,不得即入。见有肩舆远来,顾侧立以待,乃其师也。自舆中出,执手慰劳,且曰:‘余已为某方土地,生何事至此?’顾具以告,曰:‘此大孝,吾当为汝白之。’良久出曰:‘今日神有事,当改期。’遂苏。越日,隶摄如前,至则神召入,问其父病状,对曰:‘骨瘦如豺。’神大怒,趣隶杖之。顾不解,呼冤。未几,内送一纸条出,神见之,色始霁,曰:‘汝父设药肆,某年大疫,不索药值,功德甚大,且怜汝孝,可以延寿一纪。’顾谢而出,问旁人:‘神何以怒?’曰:‘兽中惟豺最瘦,世人多讹作(柴)。神始闻之,以为比父于兽,故怒。赖幕客辨明,乃免’”
  这个故事说长洲的顾某,因父亲常年有病,向城隍神求告,路上遇到自己已经去世多年并做了土地神的老师。央老师代为转告。恰巧当天城隍神有事,过了一天传唤顾某,顾某说父亲久病,骨瘦如豺。城隍爷大怒,打了顾某一顿板子。后来城隍看到一张纸条,遂转怒为喜,因其父德子孝,为其父“延寿一纪”(十二年)。顾某始终不知道城隍爷为什么发怒,自己为什么挨打?问人始知因为自己说父亲“骨瘦如豺”。城隍认为如此说法有辱骂不敬之嫌。由此可见这位城隍是一位“一字不苟”有文化的城隍。
杀鬼魅除恶务尽
到头来恶有恶报

  城隍杀鬼不许为聻的故事:
  “台州朱始女,已嫁矣,夫外出为贾。忽一日,灯下见赤脚人,披红布袍,貌丑恶,来与亵狎,且云:“娶汝为妻。”妇力不能拒,因之痴迷,日渐黄瘦。……
  妇姊夫袁承栋,素有拳勇,妇父母将女匿袁家……女父与袁连名作状焚城隍庙。是夜,女梦有青衣二人持牌唤妇听审,且索差钱曰:‘此场官司,我包汝必胜,可烧锡锞二千谢我。你莫赚多,阴间只算九七银二十两。此项非我独享,将替你为铺堂之用,凭汝叔绍先一同分散,他日可见个分明。’绍先者,朱家已死之族叔也。如其言,烧与之。五更,女醒,曰:‘事已审明,此怪是东埠头轿夫,名马大。城隍怒其生前作恶,死尚如此,用大杖打四十,戴长枷在庙前示众。’从此,妇果康健,合家欢喜。未三日,又痴迷如前,口称:‘我是轿夫之妻张氏。汝父、汝姊夫将我夫告城隍枷责,害我忍饥独宿,我今日要为夫报仇。’以手爪掐妇眼,眼几瞎。女父与承栋无奈何,再焚一牒与城隍。是夕,女又梦鬼隶召往,怪亦在焉。城隍置所焚牒于案前,瞋目厉声曰:‘夫妻一般凶恶,可谓‘一床不出两样人’矣,非腰斩不可。’命两隶缚鬼持刀截之,分为两段,有黑气流出,不见肠胃,亦不见有血。旁二隶请曰:‘可准押往鸦鸣国为聻否?’城隍不许,曰:‘此奴作鬼便害人,若作聻必又害鬼。可扬灭恶气,以断其根。’两隶呼长须者二人,各持大扇扇其尸,顷刻化为黑烟,散尽不见。囚其妻,械手足,充发黑云山罗刹神处充当苦差。命原差送妇还阳。女惊而醒。”
  袁枚记载的这个故事,其中有三个亮点:一是城隍的差役索要差钱,并拍着胸膛打包票说:“此场官司,我包汝必胜,可烧锡锞二千谢我。”我们极易在人世间找到袁枚讽刺的这类人。二是城隍认为这一对“夫妻一般凶恶”“一床不出两样人”,把这个恶鬼腰斩了。三是我们借这个故事知道了人死后为鬼,鬼死后为聻。而且城隍还不许这个恶鬼死后为聻。因为城隍知道“此奴作鬼便害人,若作聻必又害鬼。”最终把它“挫聻扬灰”了。由此推想,这个恶鬼在人世间为人时,也一定是见人害人的市井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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