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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7号楼5楼的居民多次向他们反映过此事,对此,他们也十分着急。之所以没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屋顶,是因为7号楼一共为5层,1层和2层是商铺,一直没有卖,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因为使用该资金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这栋楼总共就5层,五分之二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以才迟迟没有动用该资金。 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想找开发商来协商此事,可原来的开发商已经注销了,一直无法取得联系。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想过许多办法试图解决。他们会和公司领导再次商量解决方案。比如物业补贴一些,5楼的居民凑一些,对整个屋顶进行彻底维修。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保修期内应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面协调解决。但如果超出保修期或小区开发商注销,应由全体业主承担,因为屋顶属于公共部位,属单元内全体业主共有。涉及楼栋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使用,虽然1层和2层没有卖,但既然有人经营,应该找到经营者,共同出资进行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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