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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8日下午,安丘凌河镇26岁的赵某驾车去安丘市区,途中发现一只山羊受伤躺在路边,以为四下无人抱起山羊就跑,没注意到羊主人就在附近。羊主人大声呵斥,赵某仍强行抱着山羊逃跑。8月29日,安丘警方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8月28日下午2时20分许,赵某与朋友何某驾车从凌河镇去安丘市区,当行驶到下小路凌河镇王家赤埠村与赵家赤埠村路口时,发现一只山羊受伤躺在路边。坐在副驾驶上的赵某见四下无人,便让何某停车,想“顺手牵羊”。不曾想羊主人于某正在不远处放羊,赵某下车抱羊,正被他看见。于某大声呵斥,赵某仍强行将羊抱上轿车逃跑。 安丘市公安局凌河派出所接到于某报警后,通过走访目击群众和调取天网监控,当天就锁定了何某和赵某所驾驶的车辆牌号并找到车主李某。经调查,李某证实其当天将车辆借给何某使用。8月29日,迫于压力,赵某主动到凌河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治安抢夺;因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减轻处罚。8月29日,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记者周晓晴 通讯员 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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