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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26岁的安丘市凌河镇小伙赵某尝到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滋味。 8月28日14时20分,赵某与朋友何某驾车从凌河去安丘,当他们行驶到下小路221省道凌河镇王家赤埠村与赵家赤埠村路口时,发现一只山羊受伤躺在路边。坐在副驾驶上的赵某见四下无人,便让何某停车,要来个“顺手牵羊”。不曾想,赵某下车抱羊时,恰被正在不远处放羊的主人于某发现,在于某的呵斥声中,赵某仍然强行将羊抱上轿车逃跑。 安丘市公安局凌河派出所接到于某报警后,通过走访目击群众和调取天网监控,当天就锁定了何某和赵某所驾驶的车辆牌号,并最终找到车主李某。经调查,李某证实其当天将车辆借给了何某使用。8月29日,迫于压力,赵某主动到凌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后悔不已。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治安抢夺;因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减轻处罚。8月29日,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处罚决定。 (通讯员 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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