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李鸿忠,男,1956年8月生,汉族,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是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