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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19岁,父母在我3岁时离婚,离婚协议注明父亲每月给予生活费200元,但从我初中之后父亲从未支付过。父亲颜值较高,离婚后谈过多次恋爱;妈妈有些作,但也漂亮,年轻时是校花。我认为父亲不想对我做过多的亲职投资。我有些怨他,但仍渴望得到父亲更多的关爱。我该如何做呢? A:把这道题拿出来就是想让大家感受一下,高攀如何害人害己害后代。如果你现在高攀,20年后,你的后代就有可能写信到这里。大家一定要意识到,自己的伴侣价值只能兑换到一个相同伴侣价值的人。如想兑换一个伴侣价值更高的人,这个债就会由后代来偿还。你就是一出生就背着债的小孩,这确实让人非常难以接受,但是并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我觉得你可以用低姿态的方式和你爸爸相处,以及降低对父亲亲职投资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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