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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男子刘某因没钱还房贷,走上犯罪路 坊子区男子刘某为还房贷,起了抢劫的念头。他从17楼墙外爬到11楼,成功锁定了一名独自居住的女性,并从窗外顺利进入房间,抢走现金、银行卡等物品,并分6次提走11100元钱。昌邑警方经过调查,将刘某抓获,9月27日,刘某被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中进贼 抢走现金和卡 9月14日1时11分,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某小区的陈女士报警,称在家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持刀威胁抢去现金250元、超市购物卡及银行卡等物品。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据陈女士介绍,事发当天凌晨,她正在家中睡觉,忽然听到窗外有动静,睁开眼发现卧室窗户外有一陌生男子。看到男子将窗户拉开,陈女士赶紧起身向外跑去,并试图关闭卧室门,但男子已经跑过来,大力将卧室门拉开,拿刀威胁她,让她拿钱给他。 随后,男子将陈女士钱包里的250元现金和一张一百元超市购物卡及存有17000余元的银行卡抢走。 监控巡查,锁定嫌疑人 办案民警查看了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结合陈女士的描述,发现1时许,一男子骑电动车从陈女士所住小区的北门离开了,其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极其相似。办案民警根据沿街监控一路追踪,发现该男子骑着电动车来到城区一建设银行网点。该男子走出银行网点的时间与陈女士收到的取款提醒短信时间相吻合。 办案民警继续追踪,但该男子骑着电动车自东向西行驶一段路程后消失了。随后办案民警扩大排查范围,对相关路口的监控录像一一进行筛查,终于在城区另一路口发现了该嫌疑人的踪迹,办案民警在该路口附近的银行网点进行排查,通过进一步调查,最终确定了该嫌疑人的身份,系坊子区刘某,并获取嫌疑人喜欢上网的线索。 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在辖区网吧等场所排查,于9月16日上午9时许,在昌邑城区一网吧内将嫌疑人抓获。 手头拮据 为还房贷起邪念 到案后的刘某如实供述了其罪行。33岁的刘某是坊子区人,现住昌邑城区。房子是贷款买的,因手头紧张,为了还房贷动了歪脑筋。 9月13日晚,刘某骑电动车在市区转悠,走到陈女士所居住的沿街楼前时,动了入室抢劫的念头。刘某干过楼房外墙刮腻子的工作,有一定的爬墙经验。他到小区地下车库偷了一把不锈钢刀,乘电梯到了17楼,从17楼一户没有人住的空房卧室窗户往下爬到了陈女士所住的11楼。刘某观察了一会发现没有别人在家,便决定抢劫陈女士。等陈女士关灯睡下后,便拉开了卧室窗户,没想到惊醒了陈女士。 事后,刘某分6次从ATM机提取了11100元钱,到银行还了8400元房贷。民警抓获刘某后扣押了1900余元现金及一张超市购物卡,其余现金被刘某吃饭、上网挥霍。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于9月27日被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通讯员 邢好娣 常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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