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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媒体报道“如皋某餐厅10元一杯白开水”的事件,10月8日晚,江苏南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事件的调查情况:账单显示餐厅收取茶水费用“空水杯”40元,实为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 10月1日,有网友在如皋“食在皋”餐厅消费,从消费者提供的小票来看,结账时4只空水杯被收40元,连同盖浇面、鸡蛋饼等当日共消费141元。 10月8日上午7时30分,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消协工作人员到达如皋市食在皋餐厅,就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账单显示餐厅收取茶水费用“空水杯”40元,实为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餐厅负责人称客人点餐时,服务员已口头告知客人提供水杯和开水收费每客10元,但该餐厅未通过店堂告示、《点菜单》明示等方式明确书面告知消费。 对此,物价部门已对该餐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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