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处电子警察下月上岗
(2016-10-24) 稿件来源:潍坊晚报
本报讯 10月2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纠正不良交通陋习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从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启用已建设运行的智能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对城区46处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本次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分布在城区46个路口,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者了解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每月的高发违法行为。
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辛铭表示,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直行车道上拐弯或在拐弯车道上直行,都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出现这种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辛铭说,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项违法行为比较常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直行,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刮蹭事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不记分。
(记者 陈怀禹)
新增电子警察位置
1 潍高路—殷大路路口 24 309国道—殷大路路口
2 工业一街—彩虹路路口 25 309国道—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3 工业一街—腾飞路路口 26 东风西街—豪德广场路口
4 玉清西街—西外环路路口 27 东风西街—创新路路口
5 玉清西街—创业路路口 28 东风西街—彩虹路路口
6 玉清西街—彩虹路路口 29 东风西街—腾飞路路口
7 玉清西街—腾飞路路口 30 东风西街—殷大路路口
8 玉清西街—开拓路路口 31 东风西街—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9 玉清西街—殷大路路口 32 胜利西街—彩虹路路口
10 玉清西街—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33 胜利西街—创新路路口
11 卧龙西街—创业路路口 34 胜利西街—腾飞路路口
12 卧龙西街—彩虹路路口 35 胜利西街—殷大路路口
13 卧龙西街—银河路路口 36 胜利西街—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14 卧龙西街—腾飞路路口 37 潍昌路—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15 卧龙西街—开拓路路口 38 杏乐路(拥军路)路口—符山行政街路口
16 卧龙西街—殷大路路口 39 潍蒋路—福源街路口
17 卧龙西街—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40 潍蒋路—望留行政街路口
18 工业三街—银河路路口 41 福源街—利民路路口
19 工业三街—腾飞路路口 42 福源街—西外环路路口
20 工业三街—殷大路路口 43 潍蒋路—西外环路路口
21 309国道—彩虹路路口 44 潍胶路—西外环路路口
22 309国道—银河路路口 45 潍胶路—潍蒋路路口
23 309国道—腾飞路路口 46 宝通西街—杏乐路(拥军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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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 潍坊又添6人
本报讯 10月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了2016年第四批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55人。其中,潍坊有6人在列,禁驾原因均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且6人全部被判刑。
此次终生禁驾人员中,有44人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占总人数的八成。潍坊被终生禁驾的6人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如仍然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据了解,有两种犯罪情形可被终生禁驾。一种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一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陈怀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