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大观华夏·综合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速读潍坊·关注
 
标题导航
电商“炒信”将进黑名单
针刺幼儿案 四名幼师被判刑
水源被污染致80名学生腹泻
非法获取信息男子获刑三年半
2016年10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商“炒信”将进黑名单
  CFP供图



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八大电商签署协议
  在网购过程中,商品的信用等级或业内评价通常会成为消费者重要的参考指标。而这一需求,恰恰为“刷单”产业链的形成提供了机会。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在“双11”来临之际,正式向电商“毒瘤”宣战。
重拳 多部委和电商将对“炒信”者采取联合惩戒
  大多数人在网购时,会参考信用、用户评价等选择商家。也正因为如此,网络上衍生出了“刷单”、“刷好评”等利用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的“炒信”不法行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炒信”目前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等特点,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大毒瘤。
  为解决这一问题,25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签订《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同时,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八家企业共同签订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根据协议,将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子系统。“炒信”黑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户、数据、技术等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对“炒信”主体,将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扣除信用积分,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李聚合表示,反“炒信”不能是电商单打独斗,需政府、企业联合发力。这一机制将通过制度、技术措施保护商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也鼓励广大市场主体对“炒信”行为进行举报。

现状 “炒信”灰色产业链现已蔓延至整个互联网
  记者查询发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炒信”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炒信”灰色产业链也已经蔓延至整个互联网。例如,刷手招募是在淘宝网系之外的社交软件平台微信、QQ上进行,刷单平台的广告也遍布各个搜索平台。针对日益突出的网络刷单“炒信”灰色产业链,今年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明显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4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的协助下查处一起网络“炒信”大案,涉案金额2650万元,这也是首例政企联手实地打击“炒信”平台的成功案例。今年6月,在重庆市工商局巴南分局查处的一起网络刷单炒信大案中,由一对夫妇在2010年设立的网络平台“蓝天店主网”专门提供电商刷信用、炒信用服务。该平台经营长达6年,期间共为2万户网络商户提供刷单炒信服务,收取服务费高达1.06亿元。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表示,下半年工商机关将围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今年10月,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将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欺诈行为。

业内 刷单产业正成诈骗重灾区须提高违法成本
  对于此次“炒信”黑名单的建立,阿里巴巴副总裁王明强表示:“按照现有法规,对于刷单、‘炒信’的组织者多是罚款几万元到十几万元,这样的处罚与刷单给整个互联网生态造成的损失相比太轻微。淘宝网联合工商部门查处一家刷单平台,刷单经营者完全可以交完罚款后再开一家,这也使得不少人敢于组织、参与刷单。”
  王明强介绍,从淘宝网打击刷单平台的情况来看,刷单产业正成为诈骗的重灾区,这使得打击刷单迫在眉睫。
  “只有严惩刷单组织者,让其付出更大代价,才能遏制刷单、‘炒信’产业源头,而由政府牵头建立的‘炒信’黑名单制度,加大了刷单组织者的违法成本,将遏制刷单产业。”王明强说。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呼吁,要根治刷单乱象必须多管齐下、齐抓共管。除了要求平台、相关部门整治外,也要加快立法工作,出台司法解释,尽早作出判例,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相关新闻
央行逐条澄清 网传“征信新政”
  近日,一条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征信新政”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这个所谓“新政”中提到,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且晚一天还款就算逾期,连续逾期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不但无法使用信用卡订票、订酒店等,其子女也将无法上重点学校。
  对“征信新政”这一假消息,央行日前逐条进行了澄清。首先,个人征信数据“T+1”,是个人征信系统的一种信贷信息采集方式,于2011年4月15日就已经上线了。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具备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起(即T日)次日(T+1日)报送数据的能力。据统计,目前征信系统中超过八成以上的个人征信数据已经实现次日更新。
  关于不良信息记录的保存年限,央行回应称,征信系统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不良记录将在客户还清欠款之日起保存5年,5年后该不良记录将被删除。由此可见,个人信用记录仍然为保留5年,并没有提升为7年。值得注意的是,5年保留期是从还清欠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因此欠的钱不必归还。
  此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至于上了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入住宾馆”等说法,应该是把“失信被执行人”和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搞混了。 本报综合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