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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驾驶的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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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遇查不停抽烟掩盖酒味,将面临严厉处罚 11月7日,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半挂车涉嫌多种违法,遂让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民警发现其系酒后驾驶。令民警感到吃惊的是,驾驶员孔某竟然是在济宁喝了二两白酒,当晚驾车近400公里来潍坊送货。 11月7日1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刘凯巡逻到潍胶路与潍州路交叉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济宁牌照的半挂车反光标识、放大号被遮挡,遂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这辆车上拉着化肥,驾驶员是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下车后根据我们的要求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刘凯说,他们查看了驾驶员孔某的相关证件,没有发现问题,但在询问孔某相关情况时,其显得神色慌张,不停地抽烟。后来,民警发现孔某有酒驾嫌疑,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孔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半挂车进行称重,发现该车还超载。 据孔某介绍,11月6日晚6时许,他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二两白酒,随后他驾车从济宁来潍坊送货。 “当我们得知,孔某酒后从济宁开车来潍坊时,着实为他捏了一把汗。”刘凯说,酒精有麻醉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易发生事故。 刘凯表示,两地相隔近400公里,这么远的路程驾驶员极容易疲劳驾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崔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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