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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诸城轿车司机刘某以为机动车临时牌过期不要紧,上路行驶,被诸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最终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1月9日中午11时许,诸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206国道相州红绿灯北侧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黑色大众轿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将该车引导致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车的临时牌证已于11月1日过期。驾驶员刘某称其刚从外地办事回来,还没来得及挂牌。当民警告知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上路行驶将按照“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罚,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时,刘某才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原来以为临时牌照过期不是什么大事的他,在民警劝说、教育下主动承认自己交通法律意识淡薄,今后一定加强学习。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记者 张少华通讯员 周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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