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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3日,记者获悉,在国家药品抽验中,25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9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有两款是儿童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注意用药安全,去正规药店和医院购买药品。 这些不合格产品包括: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1003的小儿咳喘灵颗粒、陕西华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1的小儿退热口服液、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301的安神补心片、辽宁修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0702的利肝隆颗粒等。 对不合格药品,各地食药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产品等。 (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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