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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5日下午3时30分,临朐交警大队民警在冶源镇冶伦路上巡逻时,一辆无牌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驾驶员犹犹豫豫地打开车门下了车,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5mg/100ml,属酒后驾驶。 此外,该车未悬挂号牌,驾驶员也提供不出驾驶证。民警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为李某,30岁,在2011年5月份曾因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驾驶证也被吊销,尽管这样李某仍不思悔改。11月25日中午,他喝了两瓶啤酒后驾车上路,又被民警查个正着。 李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朐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记者 周晓晴通讯员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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