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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日晚,安丘一名男子被一辆货车撞倒丧命,肇事司机逃逸。经过连夜排查,安丘警方很快锁定刘某。12月4日,刘某被刑事拘留。 12月2日晚上7时许,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一起报警,称在央赣路安丘市官庄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头部被车辆辗轧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民警经过勘查发现,现场仅遗留前保险杠等部分车辆碎片和一名男子的遗体。民警连夜调取案发时段沿途治安卡口监控,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拉钻井设备的蓝色六轮货车。 然而,当办案民警找到肇事车主时,车主称这辆车一直是他雇佣的司机刘某驾驶,当天刘某未将车子开回公司。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12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到事故科投案,并对12月2日晚交通肇事犯罪经过供认不讳。经查,刘某今年44岁,安丘市人。12月2日晚,他驾驶一辆蓝色六轮货车沿央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官庄镇区时,因光线昏暗,将一名由西向东过马路的行人撞倒,由于事发突然,刘某心里非常害怕,加上有侥幸心理,便驾车迅速逃离现场。 据了解,受害者于某今年60岁,是安丘市官庄镇官庄东村人。根据受害者女儿的描述,父亲从出门到出事,前后不过两分钟的时间,被撞后父亲当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周晓晴 通讯员 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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