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购置税税率7.5%,2018年恢复10%法定税率 本报综合消息 12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通知,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该通知所称乘用车指的是,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具体而言,这类车辆包括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型代号为“7”“5”“6”,且“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的国产轿车、国产专用乘用车和其他国产乘用车。对于进口乘用车,则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执行。 此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此外,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02.7万辆和249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3%和14.1%,并高于上年同期12.5和10.8个百分点。经历了两年的产销增速放缓后,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 今年以来,我国自主品牌车企表现活跃,集体向上的趋势明显,整体市场份额不断攀升,而且从产品到技术,从品质到服务,从营销到品牌,综合实力都有了实质性提升。同时,新能源汽车市场蒸蒸日上,1月至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42.7万辆,销售40.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和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