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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永昌县一些牛肉面馆成立“牛肉面协会”,要求所有面馆炒面大碗10元,小碗9元,停送鸡蛋小菜,停止任何优惠,不执行将被围堵。永昌县获知此情况后,立即召集宣传、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称“牛肉面协会”系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1月6日《北京青年报》)
日常生活中,各种协会数不胜数,拉面已有行业协会,牛肉面成立协会也未尝不可。不过,看看当地这个“牛肉面协会”的所作所为,更像是一个欺行霸市的团伙。 协会是会员共治的组织,共治的基础是法治。成立“牛肉面协会”也好,或者成立其他协会也罢,应该首先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包括成立程序要合法,所做决定也应遵守法律,而不能放任一些人把持协会,把自己的私欲凌驾于其他经营者头上。即便个别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经由协会当面协商,或诉诸法律判断是非,维护行业健康正当的秩序。 不准有优惠,只能按“指导价”出售,完全是价格同盟的作风,涉嫌串通涨价、价格垄断。正规行业协会的职责里,包括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可“牛肉面协会”呢?赠送小菜的提升服务之举都被取消,显然与自身职责背道而驰。而且对于不守“家法”的面馆,竟使用围堵的流氓做法进行约束,这与街头混混有何区别?实在有违共商共治的运行共识。 明明是非法组织,为何要给自己戴上协会的帽子呢?对于协会的合法性,普通民众难以分辨,对于但凡冠以协会之名的组织,只能报以几分敬意。正如这个牛肉面协会,部分面馆之所以对他们言听计从,无非是冲着协会的名头。若不是媒体报道引起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注意,谁会知道它“黑”协会的老底?正是由于难辨真假,“牛肉面协会”才有了可乘之机,给自己戴上协会的帽子招摇撞骗。 对于“牛肉面协会”的处罚,无非是取缔了事,最多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种挠痒痒式处罚对“黑”协会恐怕没什么威慑力。 目前,“牛肉面协会”的闹剧已经黯然收场,但当地是否还有其他组织在打着协会的名义欺骗民众呢? 当地不妨借此机会,亮出当地合法协会的家底,给民众一面“照妖镜”,通过对比,照出“黑”协会的原形,别再让民众雾里看花了,也借此警告那些“牛肉面协会”们,协会的帽子不是想戴就能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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