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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危化品车辆属于特殊车辆,驾驶员刘某竟酒后驾驶危化品车上路,被奎文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查个正着,被拘留罚款,驾驶证也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1月3日上午9时许,奎文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潍州路与蓝翔街路口对一辆悬挂东营牌照的危化品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出示了行驶证、危化品车辆运输证等证件。证件没有问题,但民警在询问情况时,闻到驾驶员刘某口中有较大酒气。经精测,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6.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规定,刘某酒后驾驶危化品车辆,要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同时还要被行政拘留。“刘某已有几十年驾龄,是一名老司机,却因为贪杯丢了饭碗。”该中队民警说。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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