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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家住奎文区宝通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附近宝通家园小区的居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该小区4号楼2单元的电梯已经不止一次出现失火的情况,电梯周围和顶部都被熏黑,怀疑是有人故意为之,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对此,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报了警,并会加强监管。 电梯内壁和按钮熏黑 2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陈先生,他告诉记者,11日上午9时许,他在家里休息,突然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就立即到处查看情况,发现糊味是从单元的电梯内散发出来的。 “当我打开电梯时,发现电梯的内壁和楼层按钮都被熏黑了,电梯顶部也漆黑一片,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些烧焦的塑料和废纸等。”陈先生说,他联系了物业,工作人员赶到后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但是仍留有被熏黑的痕迹,里面的广告栏和标识栏也烧毁了。 陈先生说,他们单元的电梯已经不是第一次起火了,大约两周前还起过火。“这么短时间连续两次起火,我怀疑是有人故意做的,关键是电梯内没有摄像头,很难查出是谁干的。”陈先生说,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种做法太危险了,电梯设备一旦被烧坏,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我都不敢乘电梯了,就怕会出问题。” 物业方面已经报警 随后,记者联系了宝通家园小区的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了解了电梯起火的情况,为了保证业主的安全,11日上午停用了电梯,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确认没有问题后才重新启用。“目前我们已经报了警,以后会加强巡查。”该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此事,记者又咨询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强律师,他认为,首先应查明电梯内失火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如果的确是有人故意放火,造成的后果比较轻微,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此人需要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或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此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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