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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宣判,内蒙古农民“无证收购玉米”无罪 2月17日上午,“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宣判王力军无罪。站在被告席上的内蒙古农民王力军,在宣判后对记者说:“我一直相信,我没有罪。”18日,他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再审按照一审程序审判,有十天上诉期,法定期限内,还不能提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 曾经以为缓刑是最好的结果 这几年,王力军家过得并不太好。2015年,虽然一年未见的儿女们都回家过年,王力军心里很开心,但自己的事情却如石头一般压得让他喘不过来气,他不想让儿女和老母亲为自己担心,但犯罪这件事情,还是超出了他作为一个从来没接触过法律的农民的认知范围。 “能特别明显地感觉到,他对我们回家过年很高兴,但他一个人的时候情绪就很低落。”王力军的女儿小王说。 2016年4月,王力军一审被判缓刑,小王拿着判决书又一次咨询了她认识的律师,“所有的律师都告诉我,缓刑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这和王力军当时的代理律师说的一致,所以王力军并没有上诉。 2016年底,王力军接到了再审通知,但他没有告诉孩子们,“我是从网上看到的消息。”说到这里,小王笑了,“我打电话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情是真的。”小王说,父亲觉得虽然要再审,但结果还是未知的,不想她跟着操心。 2016年的春节,家里那种其乐融融的气氛又回来了,小王特别高兴,“他高兴,我肯定也高兴。”所以她做了决定,要陪父亲等到那张无罪判决书。 申请赔偿总的数额还没确定 王力军被宣布无罪后,他的辩护人王殿学说,指定再审是按照一审程序审判的,有十天上诉期,检察院也有抗诉的权限,“虽然当天在法庭上,检察院表示不抗诉,王力军表示不上诉,但在法定期限内,还不能提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国家赔偿要等判决生效以后才能申请。”王殿学说,“这段时间我们会和王力军沟通,商量申请国家赔偿的数额、项目,包括向哪个机关申请等。” 据记者了解,18日,一审主审法院——临河区法院已经主动联系了王殿学和该案的另一位辩护人张雪峰,请他们去沟通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 张雪峰说,他们会依法、依情、依理、依规去帮助王力军申请国家赔偿,王力军被羁押5天,从人身自由的角度来说,赔偿基本是确定的,但这部分也就1000多元,剩下就是精神抚慰金、王力军的直接损失,还有申诉、到司法所报到、请律师等相关费用,“总的数额还没确定。” 张雪峰说,国家赔偿主要是跟国家赔偿委员会协商的一个过程,他们希望能尽量给王力军做些弥补,道歉也是其中之一。第一次去王力军家,他和王殿学感触颇深,“之前听说他家不富裕,但眼前的景象还是让人惊讶。几间平房,堆满杂物,院子没有围栏。”张雪峰说。
已接到收购邀请 王力军被宣布无罪后,他老母亲的嘴乐得合不拢,记者给王力军和家人拍了一张合影,面对镜头全家人都笑容满面。 得知宣判结果后,王力军的朋友也陆续来到家里看望他。一名邱姓的朋友还没进门,就大喊道:“法官敲下那一槌,你就无罪了。” 老邱说自己家的玉米一直是王力军在收,去年老邱的玉米卖得很费劲,知道王力军再审后,他就一直在等。 王力军说,他收了几年的玉米,信誉一直很好,有人知道他可能会被判无罪的时候,就开始打电话让他继续去收购玉米。18日一大早,他又接到了村民老娄的电话,让他去地里看看自己去年种的玉米。老娄家的玉米一直是王力军在收,他对王力军很信任。到地里后,王力军拿起一根玉米,仔细看了看说:“挺干的了,一斤能值八角。” 王力军大概估计了下,老娄地里的玉米能有四千来斤,他问了问老娄卖价,说:“这两天还有些忙,等忙完我来拉玉米。” 王力军告诉记者,他还有一些事没办完,还不能马上去收玉米,之前为了交罚款和打官司,借的钱还没还。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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